2006.07.17 中國時報
南方朔觀點 下流的上流人
人根據身份地位而分,有些人在上流,而像我輩小人物,當然只能算下流囉。
但在下流又如何?只要我們活得正派用功,一輩子不偷不搶不騙,我們還是可以挺著脊骨說:「我們是上流的下流人!」
可是今天的台灣卻真是變了,而變得最多的即是大家都拚了命的「力爭上流」,於是「上流社會」、「上流人士」、「貴婦」、「上流美」、「新富」、「新貴」、「上流品味」等都儼然成了最當令的口頭禪。
一個大家都「力爭上流」的社會,當然沒甚麼不好,但得要看怎麼去定義「上流」這兩個字。如果有了身份即把頭抬得後仰四十五度;如果有錢沒事幹就忙著搞禮 券、買珠寶、比豪宅;如果上流即意謂著享有高高在上的種種超法律特權,這種上流不要也罷,因為充其量,這種人只不過是「下流的上流人」而已。
由上流下流的問題,就必須提到美國最古老的上流社會讀書會「週一文藝閒話」(Causeries du Lnndi)了。它在一八八○年由美國開國元勳之一的漢米蘭頓(Alexander Hamilton.1758-1804)的孫女所創,活動至今未斷,只整整一百二十六年。這個讀書會全由上流社會出身的職業婦女組成,一方面要藉此讓每個 人開拓出不一樣的人生,另方面則是要藉此形成一個人際網絡,對紐約的文化藝術做出貢獻。它去年一二五歲,成了美國藝文大新聞。
而類似於「週一文藝閒話」這樣的社團,其實並非例外。而這和十九世紀英美社會對上流所做的定義有著密切的關係。前賓夕凡尼亞大學教授巴澤爾 (E.Digby Baltzell)在《新教當權派》一書裡指出,古代西方的上流社會基本上有兩種極端,一是法國大革命前的「舊政權」時代之「上流 人」(ancienn`e nobless`e)。這些上流人講究奢侈華麗、生活享受,以及喬張喬致,非常假仙。這種上流是社會的負擔,因而讓人痛恨。這也是法國大革命時,會殺這種 人的原因。而英國的上流社會則不然,它強調身份愈高,責任和榜樣性也就愈大,於是遂有了「上流責任」(nobless`e oblige)這樣的概念與價值,後來被簡稱為「上流性」(Nobility)。它的意思是指,要做上流人,就必須在勇氣、道德、能力、文化等方面證明自 己的上流性,英美上流社會的子弟會去搶著念聖赫斯軍校和西點軍校,軍校位階高過大學;戰爭時會走上第一線,沒戰死就是未來的棟樑,沒有我們這裡的「別人的 子孫死不完」這一套。上流人講究榮譽與道德,講究要當普通人榜樣。上流婦女會聚在一起讀書,而不是搞成一堆三姑六婆,也就不足訝異了。因而他們才敢說: 「美國是我們的!」
因此,當今社會大家都在「力爭上流」,先要搞清楚上流是甚麼。名牌、豪宅、官銜、特權絕非上流。上流人講究的不是從社會得到多少,而要問為社會付出多少。否則所謂上流人只不過是口喊愛台灣的高級蛀蟲而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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