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

104.10.30教育基礎研究與應用教育史學-教育反思心得


在本次閱讀文獻中,探討到倫理的本質是甚麼?所謂的價值判斷,還有行為對錯的界定,我們都會說某人有著良好德行,應該以公正公平的態度來給予標準。我認為教師還是以傳授正確學習知識、培養健全人格,更重要的是要有獨立思考批判的能力。然而,要如何判斷道德與非道德的部分,可以由評價、偏好及事實判斷來思考其差別。有些事情是原本存在的事物,那就是針對事實的陳述;還有,會根據某人在某方面的專長來予以評價優秀或能力不足的評價;最後,我認為是在道德倫理上最容易受到批判的地方在於刻板印象、偏好,通常在許多時候人很容易陷入此迷思,都是擁有自己的偏好想法,喜歡自行推論某人的行為。再者,有時候行為上的對或錯,也許難以從最終的結果看到,可能需要考慮動機跟結果。譬如說在課堂上有舉一個例子,原本是好意要教同學寫作業,演變到最後卻變成讓同學抄寫作業,這樣的行為結果是錯誤的,但又考量到原本的動機,又是善意的,形成一種難以解釋對錯的結論。有時候在處理這樣的狀況,不能完全否定學生的行為,更加需要多做輔導階段,將每一處細節一一拆開來跟著學生說明,並加以導正如何用正確的行為幫助他人。

也許,可以用關懷倫理學的角度來說明,我們可以用傾聽、感覺關懷者當下每個感受,並協助他執行正確的行為。讓他們所有的努力與幫助,都能獲得高關懷品質與效果,藉由這樣的訓練來增加自己協助他人的能力。然而,道德的展現是多元性的,不同情況有著不同善的作為,但只要本著公平原則、考量最終的行為結果,還要顧及人際關係。有時候,老師的作為究竟是關懷學生還是控制學生呢?其中拿捏的程度如何取決?我認為這是難以區別的,也許在關懷之中帶著控制與具體指令、在控制中也著關愛孩子的心。尤其,在因不遵守規範時,會懲罰孩子,也需要使用適當的程序,避免以公開懲罰或是連坐法的方式,可能會傷及孩子的自尊,或造成不公平、同儕間的排擠效應。
再來,有關於如何公正地評分又不失去關懷的態度呢?我們也許可從我們希望獲得的效果是甚麼?最終目的還是在於能獲得學習能力、能藉由後設認知能力來增進自己的反省思考,於是考慮差異性評分方式,針對不同程度的學生來給予適當的評分標準,還能讓學生維持學習動機,朝目標不斷精進,才是實現真正的公平機制。另外,在學校中經常會有肢體接觸,因此性騷擾事件時常在界線不明中產生,因為個案自己可能感到不舒服,卻無法確認是否是性騷擾的一種。還有,無論與甚麼性別的接觸,只要感到不舒服,或可以同時有兩三位同學以上在場,會是比較好的自保方法。如果當事情發生時,還是要充分了解學生的想法,再來思考適當的處理方法會比較妥適。
我認為很重要並需要迫切處理的地方在於教師與家長的關係。在文獻中談到諸多情境案例,分別從情境案例、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建議方面有著完整探討。譬如說遇到家長不信任老師、家長不能接受孩子犯錯、孩子故意偷懶等等,都是需要加以溝通、對家長與孩子接納關懷,並要有同理心,以家長立場來教育學生。另外,教師並不是都不會犯錯的,如果遇到教師沒有勇氣向學生認錯的話,也許可以用真誠關懷的態度來面對,與學生妥善溝通。其實,許多老師在處理倫理問題時,會有一些負面的處理方式,例如說逃避學生關鍵問題、推託不想增加自己業務的消極處理,或者單方面為孩子好的決定等,都可能讓學生失去許多學習導正的機會。未來在處理倫理議題上,我們也許要兼顧行為結果與動機,保持有繼續溝通姓跟彼此互相理解上。


沒有留言: